古小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 推进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修法)5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新修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体现了最新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系统构建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面结合学校事业发展,我从“怎么看”“怎么干”两个方面汇报一下学习体会:
一、深入学习领会新修法的丰富内容与内涵实质
通过对新修法的系统学习,我谈两点比较深的体会。
(一)新修法体现了鲜明的立场、方向
1.坚持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新修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牢牢掌握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职业教育发展才会有根本保障,新修法将党的领导落实为制度规范体现了鲜明的立场、方向。
2.强调徳技并修。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修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新修法第四条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强调德技并修解决了“培养什么样的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应有之义。
(二)新修法通过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来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1.“扶正”职业教育的地位。长久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那就是职业教育是种低层次的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这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新修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转变。
2.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但长期以来,“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实”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痛点和主要矛盾。新修法用“产教融合”替代了原先的“产教结合”,并明确了诸多举措,比如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企业可以通过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等,真正从法律层面实现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
3.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这些年,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职业教育的质量一直被诟病,制约了职业教育发展。新修法通过系统性措施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如推进“三教”改革,赋予职业学校在机构设置、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内部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更多自主权。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态,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以及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着手,打破课堂边界,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二、积极贯彻落实新修法,推动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依法治校,积极推动制定《开放大学条例》
新修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将极大地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电大时期,教育部制定了《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规定了广播电视大学的性质与任务、设置原则、设置标准、审批程序、职责、教学、管理体制,形成了系统办学特色,极大地推动了事业发展。这个规定2021年废止了。2020年发布的《综改方案》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暂行规定》的空白,但从权威性、系统性角度考虑,建议学校积极推动教育部制定《开放大学条例》或者《开放大学暂行规定》,系统规定开放大学的性质与任务、设置原则、设置标准、审批程序、职责、教学、管理体制等,以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
(二)扎实做好应用技术学院的筹备建设工作
新修法第六条提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参与、支持和开展职业教育”。第二十一条提出“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我们将按照新修法、《综改方案》和“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应用技术学院的筹备建设工作,履行法定的义务,服务国家战略。
(三)积极推进适应职业岗位需求的人才培养改革
新修法第四条提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我们将依据经济社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结构,形成符合国开办学定位的专业结构。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以职业需求为依据,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加强专业建设。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以强化职业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实施教学改革。建立支撑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训室和虚拟实训室及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新修法第四十六条提出“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新修法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还要有熟练的技术应用能力和技能操作能力。针对职业性、应用性比较强的专业,国开应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机制,选派教师定期进企业挂职锻炼和参与实践,以实现教师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不断提高教师的能力水平。二是聘请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大师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来兼职任教,直接参与到教学、教研中,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专业教学团队的质量和结构。
(五)优化学习资源的建设和应用
新修法第三十一条提出“ 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并可以通过活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支持运用信息技术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方式,开发职业教育网络课程等学习资源,创新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方式,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融合应用。”国开应优化学习资源的建设和应用。一是优化学习资源建设团队的结构,吸纳行业企业专家补充到学习资源建设团队,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教材。二是推广学校数字化学习资源在职业院校的广泛应用,为职业院校创新教学方式,共享优质资源提供支持,扩大国开的服务面和影响力。
(六)补齐实习实训基地的短板
新修法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机制,到合作协议签订,责权利归属,再到条件支持均作了明确表述。同时规定,企业设立具备生产与教学功能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参照职业学校享受相应的用地、公用事业费等优惠,给予企业深度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供双重保障。国开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法律规定,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技术的实践应用训练,贴近生产实际落实学训结合,补齐实习实训条件不足的短板,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七)积极推进学分银行落地见效
新修法第十七条提出“ 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国开应积极推进学分银行落地见效。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二是在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学分银行的应用范围,打通职普高等教育学习成果的认证与转换。三是促进教改,通过学分银行网络,将学历教育课程与单位用人需求在联盟内进行智能推荐。四是扩大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联盟成员单位,加快形成覆盖全国的学分银行实践应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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