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成人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辽招考办字〔2018〕120号
各市招考办,各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定于12月1日至30日进行,现就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成人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的编制、调整工作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划定
1.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由省招考办拟定,报省招考委审批后执行。
2.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本按四科成绩划线,高起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3.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单独划线。
四、招生计划调整原则
1.高起本计划和专升本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本科征集志愿结束后,剩余计划可以调整到专科计划里使用。
2.由于各专业上线考生不平衡,允许招生院校在各录取批次第一次投档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同层次内调整分专业计划,调整专业计划的去向必须满足有生源的专业。但调整后层次内脱产计划之和,不能大于层次内脱产计划总规模;各招生院校不能因上线考生不能满足开班取消该专业招生计划。各录取批次第一次投档之后不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剩余计划一律通过征集志愿来完成。
3.省属院校招生计划调整需经省教育厅批准,部属院校招生计划调整需经教育部批准。
4.省属院校从外省调回的招生计划在本省使用和外省及部属院校调入招生计划在我省使用,都需在各录取批次第一次投档前调整完毕,投档开始后招生计划一律不能调整。外省院校,如生源不足需要从我省调出招生计划,须在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方可调出。
五、投档原则
1.根据招生学校计划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根据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课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文科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3.艺术类、体育类和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在文化课统考与加试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4.农、林、水、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公安、监狱、劳教、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上线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5.原则上投档后的考生一律不得退档。
六、征集志愿
本科(高起本、专升本)和专科报考志愿录取完成后,省招考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填报征集志愿。省招考办在征集志愿结束后组织征集志愿的录取工作。
七、录取时间
1.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为本科(含高起本、专升本)批次和专科批次。
2.录取工作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0日。
3.本科(高起本和专升本)录取时间为12月1日至13日。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11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12日9:00--15:00。
4.专科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至24日。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22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3日9:00—15:00。
2018年12月30日考生查询征集志愿录取信息。
八、录取方式和网络环境
1.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工作方式,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以考生电子档案为准,投档、下载、提交、录检等工作都通过计算机在网上进行。
2.招生学校应建立与网上录取相适应的软、硬件环境,配备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切实保证网上录取数据传输畅通、快捷、安全。
3.招生学校凭我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各招生学校要加强网上录取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和保密,登录密码要安排专人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统一管理,所有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将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转交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委托院(系)、函授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九、录取工作程序
1.录取准备。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系统将在11月30日开通,招生学校可凭我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系统查阅了解招生政策、录取办法、工作程序、录取要求及我省录取现场各职能组的联络方式等,为录取工作做好准备。
2.核对招生计划。11月30日,我省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向招生学校提供各学校分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招生学校可根据我办提供的分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制定录取方案。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招生计划。
3.投档。我办按照考生志愿和达到分数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生专业计划1:1向招生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4.阅档。招生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省招考办并办理录检手续。不按规定时间下载信息及未按规定时间上传预录名单办理录检手续的学校,我办将按计划执行完毕作录取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5.录取。我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在网上审核学校提交的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录检确认后,打印《辽宁省2018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
6.审核。我办对录取新生名册进行审核(计划数、录取人数、分数线),确认无误后,经我办领导签字,加盖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录取专用章。
7.数据备份。录取结束,招生学校要及时下载录取新生的电子档案,认真做好录取数据备份工作。
8.省招考办不再统一打印《辽宁省成人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录取表》,招生学校根据需要可在录取系统自行打印。
9.招生学校根据省招考办审核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0.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将于2018年12月底前将录取新生数据库上报教育部学生司,此后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十、录取联络
1.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进行。录取期间工作电话:
教育厅计划组:024---86981191
省招考办计划组:024---86981192
投档组:024---86981115
录检组:024---86981113
外省院校管理组:024---86981111
审核审批组:024---86981112
系统管理组:024---86981116
秘书组:024---86981114
2.请招生学校填写附表(附件二)的各项内容,于11月28日前将附表传真到省招考办成招处,传真电话:024---86981045,联系人:马焱。12月1日前我办把登陆录取系统的密码发给各招生学校。
3.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在录取期间要保证网络畅通和通信畅通,录取前要与辽宁省招考办进行录取网络测试。录取期间,各招生学校联系人的电话要保持联系畅通。
2.辽宁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远程网上录取院校相关信息回执单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