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报考流程及加分照顾政策
报考流程及加分照顾政策
一、时间安排
2017年天津市成人高考相关工作时间安排为:
9月6日-9日 公布院校招生计划目录,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开网时间待定)
9月8日-11日 成人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0月16日-21日 报名确认点发放准考证;考生核对信息并签《考试诚信承诺书》
10月28日-29日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1月下旬 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12月上旬 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
注:以上时间安排仅为参考,实际均以招考网向社会统一公布为准。
二、报考流程
我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采取考生网上预报名、然后到各区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两部分缺一不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不可补报,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其网上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时,考生必须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报考所需的本人真实信息和材料,如有虚假,所造成的入学后不能进行电子注册或毕业时不能取得毕业证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一阶段:网上预报名】
第一步:登录主页
登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考资讯网站,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
第二步:相关信息以及招生计划查询
通过阅读“信息公告”了解以下内容:
1.了解报名、考试、录取相关规定;
2.了解网上预报名的办法;
通过“按院校查询计划”、“按专业查询计划”明确自己所选报志愿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
通过对“预报名人数查询”了解报名确认点预约情况。
第三步:网上预报名
1.点击“网上报名”,出现“登陆”页面
(1)第一次登陆的考生
单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点击“我遵守”,进入“考生注册”页面,详细填写考生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与登陆密码。完成注册后即可进入考生基本信息填写与志愿填报页面。
如果填写信息和标准格式不符,将会在填写考生志愿信息时提示错误信息,请在改正后再填写考生志愿信息。报考专升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允许填报其相应层次的两个志愿。
考生可以通过点击“查询”按钮,使用“专业代码选择工具”来填报志愿,单击已选定专业行的“选择专业”按钮,即可。
志愿信息填报完成后,输入图形校验码,点击“提交并进入下一步”,
保存成功后出现“信息录入成功”提示页面。此时系统将向您提供您的网上预报名号,这是您以后登录、浏览、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以及现场报名点确认的唯一标识,务必请牢记您个人的预报名号和密码。
报名确认需报考者本人持报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现场机器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必须选择本人居住证或有效证件所属区的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必须选择到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点击“网上支付报名费”,进入“网上支付”界面。
进入支付页面后,选择用于支付的网上银行,进行支付。
完成支付后,缴费状态会变成已缴费。注:缴费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
点击“查看报名信息”,进入“网上预报名考生全部信息”界面,提供考生对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及密码的修改功能。
为了保护您的隐私,请在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点击“注销登陆”,注销成功后将退回主页面。
(2)已注册考生
在“预报名号”以及“密码”栏内,输入预报名号和密码,然后单击“确定”按钮。
进入“网上预报名考生全部信息”界面,提供考生对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及密码的修改功能。
如果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入“获取密码所需信息录入”页面。输入相应内容,即可获得密码。
2.考生信息修改
在“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页面中,考生再次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确认】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供本人网上预报名号。注:考生必须缴费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考生网上预报名号;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者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除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持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
符合政策照顾的报考者需交验相关的原始材料;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天津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报名。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出具相应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凡符合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步:向报名点提供自己的预报名号,报名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第二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摄取考生本人标准像。用于准考证照片。
第三步:根据打印出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自己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签字,获取《准考证领取回执》。
第四步:报名确认结束。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三、2017年成人高考考生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市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天津市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申请,市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就读本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市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前)以上人员。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