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同济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地址: 四平路校区(南区):赤峰路67号 沪北校区:共和新路1238号 校外教学点地址: 黄浦点:延安东路205号;嘉定点:新成路899号 | |
三、层次 | R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同济大学 |
证书种类 | 业余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同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招生决策机构: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 业务机构: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工作机制: 1.《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与议事规则》 (同济本〔2022〕22号) 2.《同济大学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同济本〔2021〕89号) | |
七、招生专业及说明 | 见附1 | |
八、学习形式 | R 业余 □ 函授 □ 脱产 | |
九、学制与年限 |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报考者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
十一、录取规则 | 1.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有加试科目的特殊专业,在考生加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考生成人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有加试科目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加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考生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治、专业基础课(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医学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有计划余量的情况下作调剂录取。 6.各专业班录取数少于60人时不独立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录取或并入其它教学点同专业上课。 7.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8.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 |
十二、学费标准 | 建筑学、环境设计、护理学专业:4800元/学年;其它一般专业:3200元/学年。 《关于调整本市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第180号) | |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021-51030885 | |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院网站http://tjee.tongji.edu.cn; 联系电话51030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