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招生部工作流程
1.向教育部申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2.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2.1各办学单位申报招生计划.
2.2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2.3根据教育部总体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近几年招生情况,确定办学单位拟招专业.
2.4编制成人高等教育来源计划.
2.5学校主管领导审核.
2.6教育部审批.
2.7下发各办学单位招生专业,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在教育部网站下载.
3.编制《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4.组织并监督办学单位招生宣传、报名工作;
5.网上远程录取;
6.向各办学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规范入学须知;
7.遗留问题处理、协助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8.录取信息整理与汇总、录取单存档。
负责人:张昱明 高玲
办理地点:南岭校区继续教育楼404房间
联系方式:0431-85095267